法律问答

两个三年级学生在体育课上踢足球,两个人同时去捡球的时候撞倒了。 摔倒时,我儿子被他压着,对方骨折了。 我方应负责任,赔偿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0-05-01 06:0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索赔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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