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遗产的继承、买卖、赠与是如何收税的?办理哪些手续在全国相同的规定?海南的住宅对上述问题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2020-05-01 06:2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先做遗嘱公证继承权公证,然后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办理时要提交身份证、房地产权证书(原件)、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累进税率,约为房地产的评估价的
    0.3~
    0.5%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
    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
  • 进行遗赠时,要满足遗赠的条件,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
  • 立遗嘱人要先行订立遗嘱,确定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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