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14岁时被警察冤枉,说有偷窃,直接打我登记。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我以为没有什么影响。 今年21岁的结果,警察说不能来台湾调查事件的真相。 上面的命令有前科,拘留,说打架喝酒闹事都不能被台州赶出去。 我听说文件底部带了20元铁块还给失主,勉强算出了形式事件。 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0-05-01 09:4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拘留最长15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具体由公安局处理.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行政拘留不超过十五天,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喝酒打架的处理方式要看打架的性质和伤情,特别是造成的危害后果。
    喝酒打架处理方式如下:
    1、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喝酒打架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治安拘留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2、如果涉及刑事责任,例如打架造成伤者轻伤以上标准,则可能刑事拘留,可长达37天,刑事拘留后提起公诉,则可能判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认错态度好,积极赔偿伤者,与伤者达成谅解的,可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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