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车祸事故,随后另一方驾驶员回来骂我了,原以为沒有遇到,我也离开了,随后他警报了,我收到交警队的电話,会有哪些惩罚
消费者维权
2020-05-01 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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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若交警受理,则会根据责任来确定事故双方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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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撞死,这种情况属于
故意杀人罪,可以判处死刑。
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非故意撞死,这种情况里面情节最严重的是酒后危险驾驶,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会判处死刑。
依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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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
(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
(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
(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定事项,必须全部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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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有: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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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