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酒吧工作,申请做厨师的工作,但是因为它是一家新开的商店所以厨房没有修好,所以一直在做服务员,已经做了10天的辞职,没有签过缓刑合同,这种情况没有补偿吗?

2020-05-01 12:0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解除试用期的员工的劳动合同。
    言外之意,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依据第40条第3项(即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依据第41条的规定(即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6种和第40条规定的2种情形共8种情形之一,否则就是违法的。
  •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赔偿员工二倍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员工无过错的情况被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而有过错被辞退的,不能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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