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在2008年7月31日上午1点左右,被伙伴杀害,受了轻伤。 另外,手机被夺走了2台,不到几天就有几个人被捕了。 但是杀了我们的两个人没有被抓住。 被捕的人中有一人说他吵架了,但挨打的不是我们,而是认错人了。 最后释放了他们。 我至今什么都没说。 请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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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1 14:4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朋友 可参考以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律师介入辩护的几个要点:律师介入后,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调查及辩护,一是案件是否属于故意伤害犯罪,还是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等;二是是否属于防卫过当?三是造成对方伤害的程度有多深(有多严重),各方对该伤害结果有无异议?四是双方之间有无矛盾等诱因存在,即对方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多大等?五是律师介入调查后,如何评价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及如何收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等。
    三、结论:以上问题未查清之前,其定罪及量刑都无法准确判断。如需律师介入处理,可电话联系本律师。
  •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此,如果此人打您对您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害,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他把手机扔了的行为,没有将手机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按此罪处理。具体情况,建议您到律所详细咨询。
  • 关于精神病打人如何处理以及是否能够起诉的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第
    一、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对打人不承担刑事责任;

    三、打人给他们造成的人身损害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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