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家有土地,大约有一百万美元左右。 别人说他们在我的土地上投资了5层楼的房子租金,之后房租会减半。 这样有不方便的地方吗

2020-05-01 14:58: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 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 1.您好,您咨询的是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对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否则构成违约;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对方拖欠租金构成违约,你方可以要求支付租金并且承担违约责任。
    6.本案已经过去五年了,很可能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导致你方丧失胜诉权,你方可以收集证据证明这五年内向对方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
  • 土地在已经出租的情况下被征用,是可以得到有关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的规定,国家征用土地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你们是租赁方,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被征用,你们就有权利获得经济补偿。由于对方村委会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建议你可先与村里协商,要求村委会从土地征用款里面给予你适当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再到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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