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合作不是合作企业,而是一方占有资金和账本,如果不故意清算,就会陷害人,不清算法院认定不能判断。 现在我有财务证明书,要求清算,用法律途径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5-01 15:4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合伙企业对外有债务,债权人可以找合伙企业中的任何一人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出现由于个别合伙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的合伙企业债务时,没有过错的其他合伙人是不需要承担对外责任的,债权人也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若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非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种情形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时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过错的合伙人不再承担责任。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了结公司债务,并在股东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的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关于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我们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在清算期间,有限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一、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  
    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  
    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  
    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二、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三、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四、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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