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左手上班时割了食指指甲骨头,算了几级残疾,能赔偿多少??对方公司给了我2000,我想该怎么办?

2020-05-01 17: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赔偿可以先找用人单位主张,一般是按照社保机构确认相关的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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