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但是我丈夫没有办理手续。他说他想离婚以获得法庭传票。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5-01 18:10:29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一方要离婚的,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如第一次判决不支持,那么就等判决下来后6个月 以后再行提出离婚,第二次离婚的概率会比较大。
  • 夫妻中一方要离婚,对方也同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到法院诉讼离婚。
  •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一方要离婚的,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如第一次判决不支持,那么就等判决下来后6个月 以后再行提出离婚,第二次离婚的概率会比较大。
  • 夫妻中一方要离婚,对方也同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方不愿意离婚的,就到法院诉讼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