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想咨询下,我是湖北黄冈的,我本人是农村户口,我老婆有2个户口,一个农村的,一个城镇的,但结婚是时是用城镇户口登记的,2006年生下一个女儿,直到2013年生了一胎,为此,当地计生委要我们缴纳社会抚养费,因当时政策,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话,可以生二胎的,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还需要交罚款吗?

2018-09-23 14:2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计划生育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的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3、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5、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6、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7、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8、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9、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2]
    10、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11、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二胎政策放开之前超生的孩子上户口,需要先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
    对于符合特殊情况的已经育有一个孩子的夫妻,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注:要保证“人口适度增长”、不是“不增长”、更不是“减少”!)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孩子的户口才能迁回原籍,具体应该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户口是不能单独迁移的。

    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孩子随迁的,需要填写随迁单):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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