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9月份从公司辞职到9月30日,在公司是人事助理,工资4200,加上全勤100,外宿80,没有请假,没有缺勤,没有迟到。 在公司购买社会保险,9月扣除了298元,10月扣除了900元以上的钱,材料费也扣除了80元。 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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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不交社保,申请仲裁不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有三种途径救济,即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机构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公司不缴社保,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一定会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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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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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扣工资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的,所以大多数公司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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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