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套老年人回迁房,因孩子取出扩户费,老年人合同书写給孩子,但因他孩子得病,婆媳之间不和,最终闺女承担老年人赡养义务,及得病,人死之后花费,且取出些钱赔偿给孩子,老年人就把房屋过户给孩,如今孩子还能提起诉讼要回这一套房

2020-05-02 03:5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如果只有女方一人名字,属于女方婚后取得个人财产,如果父母有书面协议,约定是赠与小夫妻俩共同财产,这房子男方才有份额,《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的赡养义务与子女及父母的户籍状况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房屋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 如果房屋管理局下达了拆迁裁决书,那么,这就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你就要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这叫行政诉讼,由当地的法院行政庭受理。
    也就是说的民告官,你为原告,行政单位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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