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两年后,男方起诉离婚,女方同意离婚.新娘价和三金需要退还吗?

离婚
2020-05-02 06:45: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 彩礼通常情况下不需要退还,女方买去的电器,除特别指明的以外,通常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以上意见供参考。

  • 1、女方买的家电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部分,如双方婚后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不能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