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在鹤岗户籍将迁往惠2020年离休社保养老金按那个地方订规范退休养老金

2020-05-02 09:46: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保养老金领取条件】
    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一)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10年的;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累计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3、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是养老保险必须缴够15年
    这里的缴够指的是累计缴纳年限,而不是连续缴纳15年,中间中断的话,不影响退休领取养老金,但是缴纳年限减少的话,会影响具体养老金的金额,缴纳时间越长、领取的金额就越多。
  •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给付的确定方式可分为约定提存金办法和约定给付办法。
    约定提存金办法是企业按照退休办法的规定,每年提取一定数额的退休基金,交给信托机构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将属于该职工的退休基金支付给已退休职工。
    通常每年提取定额的基金,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如工资的5%)提取的,职工退休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取决于提存的金额及其所孳生的利息,企业并不保证退休金给付的数额。企业在每期提取的退休金数额,即为当期应确认的退休金成本。
    约定提存金金办法的会计处理较为简单,只须在提取时借记退休金成本,贷记现金,此外别无其他分录。我国企业多数采用这种办法。
    约定给付退休办法是企业承诺在职工退休时一次支付一定数额退休金,或者在职工退休时分期支付一定数额的退休金;只要职工退休时企业有能力履行支付退休金的义务,企业是否按时提取退休基金则由企业决定。
    在这种办法下,退休金的数额通常根据职工的工资水平及服务年限确定,或者两者均需考虑,或者只需考虑其中一项,如服务年限。前者称为最后工资法,后者称为定额给付法。
  • 我国退休年龄是劳动者结束其劳动法律关系的终止年龄,返聘时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应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办理退休),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具有劳务合同性质的聘用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医疗保险待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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