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叔叔和婶婶都结婚了。 阿姨有个叔叔把房子交给阿姨的儿子。 阿姨现在要和叔叔离婚了。 以前的房子算得上他们的财产吗已经过了家

离婚
2020-05-02 09:4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您好 如果他们没有结婚 您父亲去世后 您阿姨不能继承您父亲的遗产的
  • 这位阿姨和你父亲是什么关系呢?是否有登记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