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个离异家庭的小孩??我夫妻离婚有五六年了??我邻近成年人,可是我妈妈从与我爸爸离异的情况下就沒有付款过我赡养费 ,我立刻成年人??有权利索取吗?

离婚
2020-05-02 10:17: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么协议自然遵循男女双方的意思,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
      
    1、孩子是否必须归另一方?
      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抚养费该怎么支付,支付多少?
      这个可以自由协商,但是法律也做出了规定(在协商不成时法院判决的依据):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法律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因此,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切按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由于你们的孩子已经年满二岁,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出判决。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问题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   
    (1)教育费:高中及以下教育费用一般属于抚养费。婚姻法律专家提醒您,若子女因就读学费高昂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等产生的高额择校费或子女因考试分数不够等原因而产生额外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2)生活费:子女的抚养费以必要为限。那么在日常生活中,子女因购买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高消费物品或外出游玩、购买商业保险等产生的非必要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拒绝支付。   
    (3)医疗费:子女因患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例如,因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法律上的抚养费,但是父母在道德上有承担该高额医疗费的责任。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四、离婚孩子抚养费年限: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孩子18周岁为止;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孩子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