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借了三十万给一个亲朋好友,有五年了,沒有打借条,近期家中做买卖太必须花钱了,我发消息都不理我,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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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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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借条可以做为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欠款并且支付利息。建议及时起诉,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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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借条是否已经超过有效诉讼期,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有3年有效诉讼期限,如果还没超过,你可以委托律师所起诉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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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