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岳母,62岁,38岁,独子在大连死于车祸,我想问问如何计算老年人的赡养费?在60岁及以上,在75岁及以上五岁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不明白;同时,对于死亡赔偿和精神伤害赔偿,老年人无权分担?谢谢!

2020-05-02 15:2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工伤后(单位人事部会初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由单位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单位和社保按规定支付工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报销相关医药费。如果认为非工伤的,则按非因工受伤处理,受伤员工可以请病假,在规定医疗期内,由单位支付病假工资,社保不承担任何费用(非因工死亡的除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项规定有几个要件,一是必须是上下班途中,二是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三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你自己对比一下,是否符合上面三个要件,如果符合,就可申请工伤认定。
  • 是拿到了赔偿款,不知道在亲人间如何分配吗
  • 尝试主张,可委托律师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