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厂有新股东,原法定代表和员工的工龄不变,但我们还想和新股东工作,要求上司补偿工龄工资

2020-05-02 17:51: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断工龄是指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按照相关劳动法律规定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国家统计局1999年10月10日《1999年年报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规定:“一次性买断工龄所支付给职工的费用,从性质上说属于保障性质而非劳动报酬性质”。
    因此买断工龄款与工资、奖金有明显区别。  我国《婚姻法》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买断工龄款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但是有一项概括性规定即“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则意味着当事人的权利。
    同时《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个人财产,体现了将一些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之所以能获得买断工龄款,原因是企业改革而遭受利益损失被买断工龄,是对职工的另一种补偿形式,体现了职工的个人价值,因此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性,故而买断工龄款不适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精神及原则上来说,这只能认定为职工的个人财产。
  • 讨薪的方法:
    1、政府讨薪
    通过向政府信访、上访等,通过政府、政法委来促成拖欠工资的公司支付。
    2、网络讨薪
    通过网络曝光拖欠工资企业的信息,拖欠的事实,通过网络传播促使企业支付工资。
    3、媒体讨薪
    通过媒体报道拖欠工资的事实,曝光企业的不诚信行为,促进企业改正和支付工资。
    4、行政讨薪
    通过劳动局投诉举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促进企业支付工资。
    5、司法讨薪
    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来解决工资支付问题。

  •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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