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客毁约不交租金又不搬出我该怎么做

2020-05-02 17: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如果房东只是出售其房屋,没有提出解除同您的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转让后您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房东并没有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不存在解决拖欠房租日违约金的问题。
    ????如果房东提出先解除租赁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果因为解除造成您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的,您也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
    但是,违约金同房租不是一回事,房租应当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收付,预付的房租超出实际租赁时间的部分可以要求房东退还,房东违约则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所以,根据您的叙述,如果房东现在解除合同,应当退回您预付的半年租金,另外再支付违约金给您。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您打算购买所租房屋,是具有优先权的。
    但是,如果您购买了所租房屋,租赁合同就自然失效了,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房东可以先找租客了解情况,双方协商处理,适当给予租客一个宽限期。宽限期到了,租客还不交房租,可以催告其履行交房租的义务。希望对你有帮助。
  • 要看对方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所欠租金,同时要求退出所住房屋,返还房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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