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车撞了,撞到了我的主人,要求我先付药费,但是我没有钱付,然后我不在乎。

2020-05-02 19:24: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法律没有规定,肇事人必须垫付医药费。
    二,可以自己先垫付。
    治病要紧。治疗结束后,再向肇事人索赔。
    三,可以通过交警,让保险公司垫付。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四,可以通过交警,让事故基金垫付。
  • 发生交通事故应该遵循以下程序理赔:
    第一,报警,由交警队根据事故现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这是索赔的依据;
    第二,积极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后,依据治疗费单据,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用药明细,向对方索赔;
    第三,如果协商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起诉的时候将司机,车主,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 撞,被车人被车撞后,分为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与有争议两种情况: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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