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伤后,公司要求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公司报告后,谁支付医疗费用。

2020-05-02 20:16:1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垫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一般应有用人单位垫付,对此,各省市也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工伤职工有能力的,也可以垫付。
  • 对于工伤纠纷,可以先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投诉举报,或者最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话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可以,员工非公受伤,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司有权利要回公司为员工垫付的医疗费。员工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对于工伤纠纷,可以先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投诉举报,或者最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话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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