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公足骨折,工伤认定为8级的本人想解除劳动合同,请咨询律师,告诉我工作上的医疗补助金是按社会平均工资支付,还是按本人工资支付

2020-05-02 20:2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停工留薪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4.各个地区出台的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中均有明文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你好,按照职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即可
  • 您好!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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