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前男性父母出资购房,房子总价为75万元,其中首先出50万美元给男性父母35万美元,欠男性亲戚15万美元,其馀25万男性父亲用公积金偿还,后续女性需要支付部分装修费用, 还有今后向男性和亲戚借的15万美元的借款,结婚后的房地产证明书上能给女性起名字吗?离婚有保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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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实行的是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该住房虽然是婚前购买,但是房产证登记人是两位当事人姓名,那么住房产权是两位共有,在离婚时需要双方自行协议住房分割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父母婚前出资部分,如果没有事先书面约定是赠与子女个人所有,那么父母的出资属于对双方当事人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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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
(2)写在对方名下的,视为赠与,为对方个人财产。
(3)写双方名字的,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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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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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需要对男方写赠与协议,没有赠与协议不能视为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只要父母出钱有凭证,或者双方都认可,父母出钱部分按照房价的比例归还,包括升值部分。
房产夫妻共同还款部分,含升值的房价,属于共有,双方一半。
婚后的收入属于共有财产。如已经转移,要举证,视转移无效。
能够协议离婚最好,双方有争执,求助于司法程序,以维护各自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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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