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取保侯审后是多少時间能够审结,感谢

2020-05-02 23:34: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情节比较轻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的,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其实法律对于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很宽泛的。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从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

    实践中,除具备以上两条规定之外,还具备以下条件的,更容易办理取保候审:

    (一)非暴力犯罪的。
    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抢夺、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

    (二)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审判时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能会被判缓刑,而缓刑的前提是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审理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而判决时因不能缓刑而判3年以上的实刑,之后再被收监,就会令被告人产生对法律的不理解、对法不可知的恐惧以及对法无定律的迷惑,也不利于其改造。
    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情节比较轻的符合办理条件的是可以办理的,但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及逃逸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
  • 若是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需要逮捕羁押。若是缓刑期间犯罪,【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孕妇犯罪,因为属于特殊群体,所以在实际中会被判的刑罚会有特殊待遇。按规定,孕妇犯罪的,法官会这么判:
      按规定,孕妇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被刑事拘留及判处相应刑罚。
    但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女性,在满足一定条件时,会被宣告缓刑。
      不过,如果是被判处监禁,孕妇也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因此,不管怎样,孕妇犯罪一般不会被要求坐牢。
      而且,孕妇犯罪后,一般可以取保候审,但是有较强的人身危险性的可能不会取保候审。
      孕妇想要取保候审的,要书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提出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会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最后,就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除了申请取保候审,孕妇还可以去申请监外执行。
  • 存在两种可能。一种就是时解除取保候审,无罪释放;另一种就是有犯罪证据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情况前者的可能性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