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不会扣除车前款再扣除80元的手续费! 这是收据写的…购车合同是订金! 我可以退却吗?

2020-05-03 02:4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你从卖家手里购车,与其成立的是买卖合同关系,合同出于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各方应当履行义务。
    2.你们都应当按照《合同法》第60条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相应义务,不得有违约行为。因为你急购车而忽略了车辆手续必须随车一事,现在有车没手续,问题不在于卖方,卖方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交车、过户等手续,那么就已经完成了义务,不能随意解除买卖合同。
    3.你现在拿到了车辆,如果因为你的原因导致手续不全,那么就需要及时完善手续,如果卖方有条件,可以让其进行协助。
    4.既然对方已经履行了交车义务并过户登记,那么车辆就属于你所有,不符合法定条件是不能退款的,如果满足合同约定退款条件,你就可以申请退款。
    5.定金与订金虽然在字面上有细微区别,但是法律意义完全不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购车定金合同存在瑕疵,并不足以影响合同效力;以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因此,您可与对方协商就该部分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确认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
    如果出现不一致,即使诉讼由于诉讼主体不明,对消费者而言非常不利。如买进口车,由于存在多级代理的形式,在没有弄清合同主体的情况下,购车人的权益很难保护。
  • 车辆产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归谁所有,你拿着文件也没用,产权人有权要求你返还。当然,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是车辆实际所有权人的,可要求对方返回车辆或购车款。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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