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是后到一起的,如今后爸立遗嘱不给我和哥资产,把财产都给他们亲生父母孩子,我妈妈不同意合理吗?

2020-05-03 06:44: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   规定是公民可以立下遗嘱指定继承人以后继承属于当事人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遗嘱可以由立遗嘱人到本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遗嘱。
      可由立遗嘱人自书遗嘱指定继承人,这个需要有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有立遗嘱人的签名和注明年月日。
      还可以有立遗嘱人找两位家族以外五利益冲突人员为旁证,由一位旁证代书遗嘱指定继承人,再由立遗嘱人和旁证签字按手印,注明年月日。
      危急时刻,立遗嘱人还可以留下口头遗嘱,或录音录像遗嘱,此类遗嘱也是需要有两位以上家族以外无利益冲突人员为旁证,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
      《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 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上述遗嘱方式都是法律允许的,只要符合该种遗嘱成立的相关要求,就可以成为一份有效的遗嘱。遗嘱内容要明确处分自己财产在自己去世后的归属,形式上要符合该类遗嘱的条件。
    以自书遗嘱为例:遗嘱全文都应该是由立嘱人亲笔书写的,这样可以防止有人篡改遗嘱。由于近年来家用打印设施的增加,人们打印更方便了,但是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建议自书遗嘱一定要亲笔全文书写。
    文件的名称最好明确为“遗嘱”,当然,如果名字为其它,但内容明显为遗嘱的,也可以认定为遗嘱。特别要注意的是遗嘱的尾部必须由立嘱人亲自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签名不是加盖私章或按手印,注明年月日是非常重要的,经常有忽视这个细节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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