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我的身份证来帮我的朋友付手机费,他的手机已经在他手里,他几个月没回来了,现在贷款公司给我,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5-03 08:2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不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吓唬你,目的让你还钱。如果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直接向你送达诉讼状、传票,是纸质的,需要你签收,如果对方是短信、电话告诉你的,都是骗你的。
    起诉法院是法院通知你,不是对方通知。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 你好,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您好,对方如果没有留您的身份信息的话,您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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