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儿在一家火锅加盟店里打工赚钱,做了二十多天,不愿干了,去找老总辞职,老总说务必提早一个月说才可以辞职,要不然不给薪水,沒有用工协议,薪水要获得吗?该怎么办好??

2020-05-03 09:3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 就劳动合同解除可以协商,该通知通知,该赔偿赔偿。
  • 一方要解除劳动合同,除了协商外,要尽到通知义务,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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