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八个月和出生四十天,两个女儿之前,由于家庭暴力,情绪崩溃。双方都想离婚,请问怀孕男孩不要做吗?

离婚
2020-05-03 10:5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感情破裂证据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
    但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女方想离婚是可以的,如果婚姻登记处不给办手续,可以行政诉讼,也可以起诉离婚。但是,离婚案件法院是以调解为主,如无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通常第一次起诉都不予支持的。
  • 如果双方可以协商离婚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起诉离婚的,只能女方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