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借了30,000,分期付款,还有8,000,公司起诉我,让我付10,000多,违约,我也没有收到传票,他让我上法庭,我该怎么办?

2020-05-03 11:0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债务人不偿还信用卡的,银行作为债权人,是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话,第一步就是需要递交起诉状,然后人民法院需要开庭审理。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 你找法官好好说吧
  • 你好,拿了传票,积极应诉。争取与对方调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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