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有一个朋友花了17年时间在信用社找贷款。每人50,000。他当时向我借了30,000美元。有一笔贷款,现在是还款日期。已经七个多月了,我要他还钱,他现在还给我什么。

2020-05-03 13:1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抵押担保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当依法按时履行自己还钱的义务,否则债权人不仅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讨,而且还可以向抵押担保人进行追偿相应的欠款。抵押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有权依法进行追讨,即向债务人请求归还欠款。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不用坐牢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但如果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你的钱暂时也拿不回来,法院会中止即暂停执行,等对方有财产了才会执行。
    虽然如此,但如果你不起诉,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

  • 1、民间借贷还不起被起诉的,债务人不构成犯罪。
      
    2、民间借贷只是民事纠纷,如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法院会判决在限定期限内归还。判决生效后仍不归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但是,如果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或者有部分能力支付欠款而拒不支付的,或者通过转移、隐藏财产等方式逃避履行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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