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独生子女,我母亲在死前买了一栋房子,然后我父亲再婚,没有孩子,现在这栋房子只是我父亲的名字,

2020-05-03 15:40: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母亲(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其遗产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因此,只要母亲未留有合法遗嘱,女儿作为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有权同包括父亲在内的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共同分割母亲的遗产。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平均分配,适当照顾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至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到底是哪一个继承人能够取得,可以各方交涉,欲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以现金的方式或者放弃继承其他遗产的方式,补偿其他继承权人,以取得房产所有权,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2条、13条、14条、
  • 母亲先于父亲去世,母亲的遗产是如何继承的:母亲先于父亲去世,要继承母亲的遗产,首先要把属于父母亲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父母亲平分的。
    确定了属于母亲的遗产,如果母亲没有遗嘱,就依据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   再婚多少年,都不可以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拥有的婚前财产。除非夫妻俩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
      夫妻离婚时,需要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房产证上直接写子女的名字,意味着房子已经属于子女所有,无需再办理赠与手续。
    2、如果房产证上是父母的房子,则需要办理如下的赠与手续,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合同(详见《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办理赠与公证(需要父母和孩子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3)凭赠与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按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4)到新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即使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也并不等于赠与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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