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的工人是民工。 因为我的工人拿到了老板的工资。 是他和老板吵架了。 我去劝架的结果也被打了。 结果,我们俩都受了轻伤。 虽然报警了,但是之后我们没有被警察调查。 结果没有得到调整。 后来,警方判我们行政拘留5至15天。 这件事合法吗

2020-05-03 16:0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行政处罚是有相关权力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认定会根据具体违法行为作出。
  • 你好,建议可以直接找个律师当面详谈,这种情况需要具体了解才能得出结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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