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路上被摩托车撞了,摩托车主要是金钱公司没有责任承担全部医疗费吗?

2020-05-03 16:17: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 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 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 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
    100、医疗
    1000、死残11000)全赔。
  • 这要看各地的规定,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比如在四川,如果事故赔偿低于工伤待遇,则工伤保险给予补差。再比如浙江省的规定:“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所以,建议你咨询当地社保局当地的规定。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 这要看事故发生时,责任人是否在为单位工作,执行职务行为,如果是,属于职务行为,单位赔偿。如果是办私事,责任人个人赔偿。因此在上班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受伤的,应当先对伤者进行救治,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在确定了到底是因为工作还是个人原因后,结合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来由责任一方对伤者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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