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了宴席没办结婚证,同居生活一年半,生孕一个闺女现五个月,如今消除同居关系要退回彩礼钱吗,另一方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退回彩礼钱会如何判

2020-05-03 17:0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登记结婚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登记结婚的,原则上应当返还彩礼;如果已经登记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虽然未登记结婚但已经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彩礼。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 未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应予返还,但应根据同居时间和生育情况适当减少数额。如果未共同生活,彩礼应当全额返还,如果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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