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我第二次结婚,拿到结婚证书,感情不合,还没离婚,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是重婚罪吗?

离婚
2020-05-03 18:18:24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重婚罪可以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重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看,法院判决夫妻离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婚姻法也明确规定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重婚是可以作为判决夫妻离婚的理由的。
  • 你好,明知对方有配偶,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同居双方都构成重婚罪。
  • 你好,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一般不构成重婚,具体情况建议可找律师面谈了解。
  • 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情况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 你好,明知对方有配偶,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同居双方都构成重婚罪。
  • 你好,如果没有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一般不构成重婚,具体情况建议可找律师面谈了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