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追尾的对方,本人有责任,但保险杠有点破损,保险公司提出修理,但对方所有人要求更换,更换费用必须自己调换,这该怎么办?

2020-05-03 19:4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车主的角度来说,等法院判决后拿到保险公司理赔后再付可省去理赔的麻烦,但从道义上来说至少应先垫付医药费(死亡的为丧葬费适当的抚慰金)比较合适。
    法律对这个并没有强制规定,当事人自己依据形势决定。
    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话,建议责任人主动垫付,这有助于争取轻判,如果是受害人家属,有能力的我们也建议自己垫付,不要在谁先付钱这种事情上扯来扯去,免得耽误抢救。如果是财产损失,这个可以等保险公司来处理。
    保险公司计算后,将钱打到交警账户,再给付对方。但你自己也要出一部分。
  • 要不要赔偿,取决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是否为划定的责任主体,以及划分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来综合判断,以责任认定书里的内容为准。如果要赔偿的话,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
    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云南 楚雄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
    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能否具体描述一下事故的经过?关于财产损失,有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吗?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就是微信号。
  • 车辆被追尾,双方当事人的纠纷属于机动车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赔偿问题分析如下: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对方负全部责任,所以,首先由承保对方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你的全部损失;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由对方驾驶人予以赔偿。
    二、根据法律规定,在对方驾驶人向你赔偿损失前,交强险的保险金和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金都应该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受害人,禁止保险公司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即对方对方车主,所以,保险公司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对方车主违反了法律规定,在对方车主没有将保险金转交给你的情况下,你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如对方车辆的所有人没有购买交强险,应该由对方车辆所有人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四、你车辆被追尾受到损坏,你有权要求对方驾驶人赔偿你的车辆维修费。如你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你还可以要去对方驾驶人赔偿车辆停运损失。
    五、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三部分,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 高速公路三车追尾如何处理,  
    一、高速公路三车追尾如何处理  如果c车未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车距是导致碰撞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c车应该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b车和a车均存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和倒车的严重违法行为,有可能认定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但从事故导致因素分析,b车的责任程度要大于a车。因此可参考的责任划分为c车:b车:a车为6:3:1。  
    二、三车追尾中间的车如何走保险  发生三车追尾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后得出的。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一辆车就只有一次碰撞的震感,第三辆车全责。交警会问第一辆车,被碰了几次,一次的话,就第三辆车全责。  
    三、高速公路事故怎么处理  
    1、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发生连锁事故。  
    2、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自行撤离现场规定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处理的,应立即报警,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本人驾驶证、所驾车辆行驶证及保险证。  
    4、驾驶人在发生广州违章事故后,应尽快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  
    5、交警按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把事故划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两种程序进行处理,并按有关时效规定对交通事故作出认定。  
    6、当事人在收到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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