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不到两周岁孩子判给女方,如女方日后再婚生子,男方一直未婚,男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男方比女方经济条件和教育能力好。

离婚
2018-09-24 06:26: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好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再通过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有协议在先,无特殊情况变化一般不予通过的。
    抚养权的变更,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变更,另外一种是双方无法协议时,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未婚生子孩子男方抚养女方需要给抚养费。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于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只父母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对其子女进行抚育以及监护的职责。包括婚生的抚养和非婚生的抚养,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婚姻法》地二十一条第二款中,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是,需要抚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可以要求义务人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调调解。
    如果父母人仍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看出父母应当履行自己抚养子女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