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上男性欠女性一万五千元治疗费,三年结清,小孩每个月五百生活费用,迄今未拿,也有几日,三年期满,我该到哪去提起诉讼?男性在贵州省,离异时是在女性家四川诉讼离婚的。

离婚
2020-05-04 09:45: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你好,起诉离婚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 起诉离婚最好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家暴,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受伤照片、证人证言、就医记录等等。比如婚外情,可以提供出轨保证书、重婚罪判决、行政处罚决定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