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借高利,期限为两个月,对方汇款110000元,按20000,利息延迟到下个月一天,扣除20000,期限到了还130000,现在对方已经还20000的违约金,可以起诉还给我另一个月的利息

2020-05-04 10: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为防止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的方式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变相高利贷提供合法外衣,对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违反民法公平原则或者有放高利贷嫌疑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并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相应调整。
  • 高利贷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涉及高利贷年利息超过24%的,超过部分的利息可以不偿还。
  • 高利贷可以起诉,法院会受理,但审判时对超过国家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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