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施工工地干活儿时,右手无名指骨裂。大夫告知我想歇息三个月,我想问一下我该怎样向施工工地追讨工伤补偿。我有什么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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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界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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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工伤问题进行赔偿时,可以先行申请确认工伤,接着双方进行协商确认赔偿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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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一般工伤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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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