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一男子在网上认识,感觉不错,准备结婚,说好结婚给10万彩礼,然后订婚的时候给了3万8,我把这钱就交房贷了,提前还款,交之前还和他说过,真想好好过日子,剩下的彩礼在结婚之前给我才结婚,因为法律对女方婚后很苛刻,如果以后离婚,女方几乎什么都没有,所以要的彩礼钱,他答应了,现在他突然说不给剩下的彩礼了,我说不行,他要退婚,然后现在逼着我还钱,现在我该怎么办?我手里没钱,钱交房贷了,说两年之内还他,他不肯,必须要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8-09-24 08:0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 您好,已经实际生活的,一般无法索要彩礼,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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