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马路的右边,一个汽车司机突然超车,我用左后方的三轮车撞到了地上,摩托车上的那个人摔断了他的右腿。本与我的车没有联系,现在报告说,在下地之前,人们已经挂了我的车,就像告密者说的,我是负责的?(因为没有联系,所以我没有停在现场。一周后,我被警察联系了。)现在车被捕了,等等。

其它
2020-05-04 11:2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 货车载人交通事故责任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即:有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不赔偿,交通事故责任大的就应该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小的就应该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我们说的amp;quot;以责论处amp;quot;。  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90%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四)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30%事故责任者有3方以上的,参照上述分担原则确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超过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赔偿如何确定赔偿主体  
    1、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  
    2、雇员作为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的,雇主承担何责;  
    3、车辆出卖后并实际交付车辆,但未办过户,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4、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事故,各方如何承担责任;  
    5、机动车被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交强险是否承担责任;  
    6、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7、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8、如何理解交通事故中承运人与肇事机动车一方所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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