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招标方租赁给承包方4间店面,承包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沒有通告招标方的状况下跟丙方签了转让合同,招标方要取回店面丙方要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

2020-05-04 13:04: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合同法体系上,合同的转让仅指合同债权的让与、合同债务的承担以及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三个方面。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改变。根据转让内容的不同,合同转让包括了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三种类型。
    合同转让既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合同转让的类型不同,其转让的条件、程序和效力也不尽相同 。合同转让,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的规定。
  • 出租人应承担以下相应的义务:
    1.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房屋,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可使用状态。
    2.出租前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已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出租人应当事先书面告知承租人。
    3.出租非独立成套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租人使用房屋合用部位的范围、条件和要求。承租人与相邻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出面与相邻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协商处理。
    4.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养护和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出租人养护和维修房屋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影响。
  • 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双方无特别约定,出租方不得自行收回租赁物。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收取违约金
    这里指的是年租金。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1、
    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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