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律师 我现在想离婚 我老公不同意 我想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但我手上什么证件都没有 例如离婚证 孩子出生证 房产证 车辆登记证等 我都没有 现在他家门锁也换了 我也回不去拿 我现在可以怎么办理呢 还有他现在孩子也不让我见 如果我直接去学校把孩子接走不给他上小学 我犯法吗 这样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判决吗?

离婚
2018-09-24 08:27: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院判决抚养权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就要找到确定的证据,证明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对另一方不利的方面。
  • 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解决,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则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乃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协商确定,则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程序来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