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委会开发的房屋,如果没有补偿,没有房地产卡可以买

2020-05-04 14:45:56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按照实际情况,如果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款的,如果村民发现征地补偿款被政府人员贪污的,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介入。
  •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款的,如果村民发现征地补偿款被政府人员贪污的,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介入。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 按照实际情况,如果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款的,如果村民发现征地补偿款被政府人员贪污的,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介入。
  •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款的,如果村民发现征地补偿款被政府人员贪污的,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诉讼,要求司法机关介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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