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一名地区保安,因为车停了,我丈夫和我父亲有些忙人互相伤害,对方的鼻子断了!这造成了轻微的伤害,警察要求我们和对方谈判,对方同意谈判,但是当我们去医院看望他们时,他们叫我们去,医疗费用不要我们出去!对方不想谈判,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2020-05-04 15:43: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
    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程度分级:
    5.
    1.4轻伤二级
    d)颅骨骨折。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1、如果故意伤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医药费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时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刑事审判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故意伤人构不成刑事案件,就是单纯的侵权诉讼民事案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第一百六十四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 轻伤害赔偿数额:具体赔偿数额,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3、针对损失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4、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如果可以评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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