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婚姻期间,我借了5万美元,以我丈夫的名义在网上,没有贷款,只有转账记录,现在想离婚,我没有能力偿还,你能告还钱吗?
离婚
2020-05-04 15:4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即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务。
而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贷款手续是谁办的?相关材料是谁提供的?有无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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